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7/302.公司名稱:宏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1/07/30(2)委託專戶存儲行庫: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內湖科技園區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