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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環保局李穆生局長操縱介入地勇案?

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 2012.07.30 00:00
本報於7月23日刊出「高雄的下一顆未爆彈─李穆生」一文,高雄市環保局局長李穆生25日來函表示意見,本報基於新聞平衡報導原則,全文照登。 但整個地勇案,全國關注焦點都在林益世身上,且單就林益世個人而言,綜觀案情,其實並不複雜,特偵組基本上只要透過周圍人士的證詞、通聯,即可大致釐清案情。但為何目前整個偵辦進度「突然」陷入膠著?或許有如民進黨方面所質疑,這是為了替林益世設下停損點,但熟悉高雄政治情勢的人士,大概都已經隱約感覺到,「地勇案這把火」,高雄市政府恐怕躲不過了。 本報今日接獲一名熟悉內情的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基層公務員爆料:李穆生說謊。 這名環保局公務員指出,李穆生最大的問題,就是在短短兩個月內,任何客觀條件都沒改變的情況下,先發出斷料公文,又主動廢止該公文。環保局為何這樣做?理由是什麼?難道只是單純的行政疏失? 為了不讓高雄市環保局無端招惹不白之冤,本報決定先就手頭上的「部分」資料, 對環保局提出以下幾點質疑, 前後兩份公文至少有以下幾項疑點: 一、地勇公司造成空氣汙染的是脫硫渣,環保局三月二十三日發出的公文為何給沒有提供脫硫渣的中聯、中耀與永豐盛公司? 二、行政機關的「行政指導」作為並不涉及民間公司,而上述公司皆為民營企業,環保局有何立場做出行政指導? 三、 五月十七日,高雄市政府副秘書長許傳盛,聯合跨局處官員前往地勇公司現勘,要求地勇必須擬定清理計畫,提出改善計畫書。然而,該次現勘結論中,並沒有指出 提出改善計畫書之後,高雄市政府的進一步作為,為何環保局長李穆生,在五月三十一日收到地勇公司提出「改善計劃書」之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立刻在 六月一日發出「廢止」斷料公文?而不是循市府法定程序,在地勇公司完成具體改善作為後,再邀集跨局處進行複勘?李穆生一人在一天之內自己做出決策,已經不 符合行政程序。 四、以上三個問題,李穆生或可含糊帶過,但以下這個問題,恐怕有必要「審慎」回答。 根據高雄市環保局基層公務員爆料,李穆生在五月三十日就要求承辦官員簽呈「廢止斷料」公文,而地勇公司的改善計畫書,卻是在五月三十一日才送到環保局。 難道李穆生有「預知」能力,知道隔天地勇公司會送計畫書進來?還是有「內線」告知? 承辦人員在驚懼違法的情況下,公文開頭就寫下「奉李穆生局長指示」的關鍵字眼,以求自保。 兩份公文在兩個月內先後發出,內容卻疑點重重,本報提醒高雄市政府的下一顆未爆彈就是李穆生。 另外,李穆生來函本報的說明,完全未針對疑點提出解釋。其中,是否有更多不可告人的內情?本報會繼續追查。 本報曾於7月27日14點30分傳至李穆生局長辦公室蕭先生收件,未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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