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政風處進行今年3至6月台中市公安聯合稽查複核,發現13項缺失,包括有卡拉ok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滅火設備加壓送水裝置主閥被關閉,還有理容業、美容會館、瘦身美容坊等業者擅增營業使用區域。
其中,部分業者擅自擴增使用樓層或營業範圍,稽查時卻將物品堆置牆邊或向稽查人員表示該樓層屬「非承租部分」以規避稽查,事實上卻是實際營業使用的樓層範圍。對這種情形,政風處建議應整合稽查人員共識,統一裁量標準。
對於這種非法擴大營業卻未能查獲的情形,胡志強相當不滿,他說,阿拉夜店大火意外發生已1年多,「市府有沒有螺絲鬆動的現象?」基層人員有沒有與業者不當互動導致放水情形?
胡志強並表示,聯合稽查後發現問題,都發局、經發局若未即時簽報處理方式,卻留到政風處複核時才發現,這「問題就大了」,難道要讓監察院追究,承受更大處分,甚至由首長負起責任嗎?他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副市長蕭家淇則舉「歡喜就好」酒店例子指出,當初稽查人員也以2樓以上並非營業場所為理由,未能查出實際上有營業的範圍,最後導致相關人員遭監察院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