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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初判 陸輸美風塔傾銷差率

中央商情網/ 2012.07.28 00:00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華盛頓2012年7月27日專電)美國商務部今天公布對中國大陸輸美應用級風塔反傾銷調查初判確定,傾銷差率從20.85%到72.69%不等。

這是美國商務部在5月底初判對大陸輸美應用級風塔課徵平衡稅後,再次宣布反傾銷調查初判稅率,是美國在太陽能電池後,再度對中國大陸新能源產品相繼課徵「雙反稅」。

商務部今天也同時宣布對越南應用級風塔初判確定,傾銷差率從52.67%到59.91%不等。

根據商務部初判結果,中國大陸用應級風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s)個別應訴廠商中,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Chengxi Shipyard)傾銷差率為30.93%;天順風能蘇州公司(Titan Wind Energy Suzhou)傾銷差率為20.85%。

其中也有3家大陸廠商適用個別差率為26.25%;其餘大陸廠商傾銷差率則為72.69%。

商務部預計對大陸與越南應用級風塔終判時間為今年12月1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產業損害最終判定為明年1月,若終判確定大陸與越南應用級風塔涉及傾銷,傾銷令可能核發時間為明年2月。

應用級風塔是支撐大型風力發電機與風車葉片的鋼架,是建設風力發電廠的關鍵零組件,且發電機裝置容量必須在100千瓦(kilowatts)以上。

商務部表示,2011年美國進口大陸應用級風塔金額估計為2.2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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