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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又搶錢? 郝指示 錄影舉發違規

自由時報/ 2012.07.2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在全市建置一萬三千多支監視攝影機,原本僅用在防制犯罪的治安用途,但昨天的交通會報上,市長郝龍斌認為,市區像基隆路、忠孝東路等路段,經常有違規阻礙交通,要求比照韓國在違停嚴重的區域,使用錄影舉發方式,加強執法,但現在卻引發搶錢爭議。

研考會統計每月1999派工案件,交通類中「違規停車」處理案件每月都超過一萬件,占總案件半數以上,其中,忠孝東路四段更是連三個月上榜,成為違停熱區;另外,基隆路也常因違停車輛,造成車流受阻。

郝龍斌昨天在交通會報中表示,許多區域違規停車情形嚴重,造成常態性交通阻塞,可研議參考韓國,在這些區域加設監視器,加強取締違規。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勢清指出,研議透過監視器取締交通違規。

不過,台北市每月開出的交通罰單都達到十多萬張,以六月為例,取締件數達十二萬九千四百四十七件,平均每名警力取締十八.一八件,在五都中排名第一,比排名第二的高雄市(十四.九一件)平均高出三件,為取締件數最低的台南市(三.四二件)近六倍。

民眾批評,以台北市的鏡頭數量和交通狀況,用錄影方式取締違規,到時開罰單恐像印鈔票一樣,市府數錢數到手軟。

台北市警方在全市建置監視器,依原規劃僅用於治安,而這些監視器若要拍攝違規,鎖定違規車輛車號,警方也說沒問題。黃勢清說,監視器若用在治安以外用途,除必須先經議會同意,還是要考量民眾觀感。

黃勢清強調,忠孝東路四段附近的違停熱區,大安分局已規劃從每天下午三點起至晚間十二點的專責勤務,加強執法;基隆路部分也會要求轄區信義分局加強執法。

新北市警方先前也曾在主要道路設數位錄影監視器,全天候取締違規,雖然鏡頭數量僅廿支,但平均每月可開出兩萬張以上罰單,效率驚人,也讓民怨不止;去年合約到期後就不再進行。

警方透露,當初也曾找過為新北市建置系統的廠商進行簡報,但最後考量民眾觀感,並沒有採用動態錄影的取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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