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說12歲時便認識夢露:「我是透過養父開的一家法律事務所認識她,發覺我們兩個過去有太多相似之處,都曾在不同時期住在同一家孤兒院,且都不知生父是誰。」兩人感情越來越好,之後珍還負責運作夢露的影迷俱樂部。
由於珍總對性向感到困擾,多次向夢露提及此事,她告訴珍:「無論妳的性向是什麼,都沒關係,愛就是愛!」而就在1955年的一個晚上、珍16歲時,兩人在夢露洛杉磯的公寓發生關係。當時29歲的夢露正喝著香檳,吃了些安眠藥,她說:「香檳讓我快樂,藥丸讓我更快樂。」說完這些話,她就帶著珍進了臥室。兩人的親密關係維持7年,直到夢露1962年去世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