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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中聲明不犧牲二中 NCC:不履行不生效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7.27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7.27 林靖堂/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宣布有條件通過旺中併購案後,昨天傳出旺中集團未承認答應本周三(25日)有關切割中天新聞的附加條件,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今(27)日指出,旺中案的許可跟附款,在法律上是單方的行政處分,不需要當事人同意,也不會影響決議。意即旺中集團如果不履行NCC決議和中天新聞切割等附帶3條件,「旺中併購案」形同沒生效。

今天下午4點,旺中媒體集團在自家電子報刊載聲明,表達「不能犧牲中天、中視股東權益」的訴求後,NCC旋即於半個小後召開記者會,由NCC主任秘書兼發言人翁柏宗協同法律事務處長謝換乾共同召開記者會回應。謝煥乾表示,切割中天新聞台等停止條款,無須當事人同意與否,若旺中不履行切割,此案「條件沒有成就的結果與駁回一樣,但意義不同」。

至於NCC與蔡衍明當天是否針對3項併購案的前提有共識,全程參與會議的謝煥乾指出,NCC與蔡衍明25日當天針對切割中天新聞台等3項停止條件進行交換時,蔡衍明沒有表達同意,僅稱執行上會有困難,由於蔡衍明沒辦法承諾,所沒有列入承諾書,改以併購案生效的前提要求。

不過,由於3項停止條件不需要經過蔡衍明等人同意,因此,無論旺中寬頻聲明為何,該決議已是NCC委員會議的共識,旺中僅能從履行與不履行中2選1。不履行不作切割,「旺中案」就不會生效,結果與「駁回」相同;3項條件同時履行,NCC有條件通過的審議結果就是生效。

至於旺中聲明提及,財產權乃是我國憲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NCC則認為,此案所處理的議題是媒體集中度而產生言論多元的影響,並非單單只是財產權的問題。謝換乾表示,他們不接受,我們也將尊重他們的不接受。

而若旺中再以另一種方式重提併購案,謝煥乾指出,「重提審查」是他們的權利,但NCC仍將依相關法律處理。

謝煥乾指出,下週一(30日)NCC將再確認會議紀錄後,將行政處分書送達旺中寬頻,決議也就算開始執行。當送達行政處分書給旺中後,就看旺中願不願履行切割中天新聞、變更中視新聞台為非新聞台以及中視主頻新聞時段設獨立編審制度等3項併購案生效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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