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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智電子: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27 00:00
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提撥新台幣7,140,000元及資本公積新台幣10,71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7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計新台幣17,850,000元整,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268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1)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電子材料批發業(3)電子材料零售業(4)國際貿易業(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3.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1,360,000,000元,分為136,000,000股(其中4,900,000股供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7,000,000元,分為35,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4.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5.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84年4月10日訂立,於民國101年6月25日復經第14次修訂。7.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含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民國103年1月12日止。8.本次發行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后:(1)以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7,140,000元,及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10,710,000元,合計新台幣17,850,00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1,7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2)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9.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360,000,000元,分為136,000,000股(其中4,900,000股供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4,850,000元,分為37,4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10.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購買機器設備。11.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函知各股東。三、現金股利:本公司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部份,業經101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7,140,000元。依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35,700,000股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訂於101年9月26日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四、本公司訂定民國101年8月19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8月15日起至民國101年8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1年8月14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五、本公司最近(10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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