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遠科技:誠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55,953,510元,發行新股5,595,3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2412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誠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1、各種自動化機械設備及其零配件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各種電子產品測試及其零件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3、電腦系統產品及其零配件製造加工買賣及硬體維護業務。 4、電腦軟體設計及買賣業務。 5、企業管理電腦化之設計諮詢顧問業務。 6、前各項有關產品代理經銷業務。 7、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8、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900,000仟元,分為90,000仟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46,046,800元,分為74,604,6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光復南路34號。(五)公告方式:揭露於 貴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9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股東紅利新台幣55,953,510元,發行新股5,595,3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股東股利分配方式為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75股。其分配未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併湊,放棄併湊或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3.新股發行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02,000,310元,分為80,200,03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九)增資計劃用途:購置機器設備、擴充產能。(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配發新股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55,953,51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7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現金股利屆時連同股票股利一併發放,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四、本公司董事會訂定101年8月21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8月17日起至101年8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8月16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8月16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妥過戶手續,俾可享有配股權利。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