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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瀚: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新股上市日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27 00:00
壹、依據:一、本公司於101年5月9日經10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5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65,000,000股(含私募股份銷除7,976,163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2321號函申報生效,復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1年6月18日園商字第101001796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01年6月22日臺證上一字第1010013724號函核備在案,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新股票於101年8月6日開始換發及上市買賣。貳、公告事項:本公司因減資全面換發股票,茲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就換發股票作業事宜擬訂本作業計畫。一、本次全面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1)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5,514,067股,其中上市普通股為101,339,313股,私募普通股為14,174,7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1,155,140,670元。(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65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5,000,000股,其中上市普通股減少57,023,837股,私募普通股減少7,976,163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3)減資後發行股份為50,514,067股,其中上市普通股為44,315,476股,私募普通股為6,198,5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5,140,670元。二、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1)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依其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562.70203股,減資比率為56.270203%。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股,未辦理併股者,以棄權論,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受。(2)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3)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三、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1)民國101年7月30日為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並自民國101年7月26日起至101年8月4日止停止辦理舊股票過戶。(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1年7月25日。(3)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01年7月23日。(4)舊股票自民國101年7月24日起,停止在市場買賣。(5)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預訂為民國101年8月6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四、換發手續及地點:(1)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2)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影印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填妥換發新股票申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3)舊股票已送存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辦換票,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4)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郵件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收件人: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ㄧ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6)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依公司法第279條規定,請自101年8月6日至102年2月6日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換發新股票,逾期不換取者,喪失其股東權利。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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