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政院:依法提名NCC主委 不影響獨立性

中央廣播電台/張德厚 2012.07.27 00:00
立法院通過NCC委員人事案,針對有立委質疑行政院指定NCC主委人選,影響NCC獨立運作,行政院表示,依照NCC組織法規定,行政院提名NCC委員時就必須指定主委人選,並且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NCC獨立運作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事案過關,不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疑,過去NCC主委是委員互推,較具獨立性;現在主委由行政院長指定,有損其獨立性。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27日表示,NCC組織法在去年12月經立法院修正通過,組織法第4條就規定,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行政院長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所以行政院指定NCC主委人選是依法辦理。胡幼偉:『(原音)根據NCC組織法,而且這個組織法是立法院通過,就必須在4位被提名中指定1位主任委員、1位為副主任委員,所以這次的提名完全是依照組織法的要求,而不是行政院想要下指導旗,也不是像某些立委說的,行政院想要控制NCC。』

胡幼偉強調,NCC為獨立機關,獨立行使職權,行政院依法指定主委人選,不會影響NCC運作的獨立性。

至於旺中併購案引發爭議,胡幼偉也再次強調,行政院絕對不會在NCC審核任何個案時給予任何指示,也不會干預獨立機關對於個案的審查,完全尊重NCC的決定。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