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提出上訴的特偵組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
扁家弊案,包括國務費、南港展館案、龍潭購地、海外和人事案等,最高法院去年十一月將龍潭及人事兩案,依貪汙罪判決定讞,扁珍均被判刑十七年六月,扁並發監執行,其他三案發回更審。更審的三案中,扁珍因國務機要費涉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判廿年;未料,高院更一審去年援引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無罪判決的「大水庫理論」,將貪汙部分改判無罪。~中國時報2012年 7月27日頭版頭條
對此,提出上訴的特偵組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
扁家弊案,包括國務費、南港展館案、龍潭購地、海外和人事案等,最高法院去年十一月將龍潭及人事兩案,依貪汙罪判決定讞,扁珍均被判刑十七年六月,扁並發監執行,其他三案發回更審。更審的三案中,扁珍因國務機要費涉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判廿年;未料,高院更一審去年援引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無罪判決的「大水庫理論」,將貪汙部分改判無罪。~中國時報2012年 7月27日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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