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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骨」寫「骨頭」 美牛案修法搞烏龍

自由時報/ 2012.07.2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前天三讀通過開放含瘦肉精牛肉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不料卻又鬧出烏龍!防堵狂牛症應禁止輸入的牛「頭骨」,並不在這次修法範圍,卻被動手腳意外修改成「骨頭」。國民黨團昨傍晚趕在散會前提出復議,重新二、三讀補正後,才解除一場危機。

立委復議解除危機

這次瘦肉精美牛修法,朝野立委都只關注開放訂定瘦肉精安全容許標準、強制標示等條文,未注意其他條文內容。昨天上午立法院議事處校稿時赫然發現,「未修正條文」的第十一條第三項文字,竟被「動過手腳」。上屆立法院因應美國狂牛症,特別增訂「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其中「頭骨」變成「骨頭」。

雖然只是文字倒置,但就美牛進口管制作業,卻是天差地遠之別,因為「頭骨」原本就是狂牛症的高風險部位,一旦刪除,即可申請輸入,形成台灣防疫漏洞,而馬政府好不容易爭取開放的帶骨美牛,卻因此不能進來。

衛生署坦承誤植文字

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天下午緊急赴立法院協助「善後」。康照洲坦承,問題應該是出在衛生署人員幫立院國民黨團研擬修正文字時,誤植文字。

康照洲指出,「頭骨」和「骨頭」不只是牛隻部位的不同,在衛生署管理作業規定的輸入號列也不一樣,兩者截然不同。

去年法案清倉也凸槌

巧合的是,去年六月休會前,立法院趕工清倉法案,也曾通過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當時為了塑化劑風波,要以歇業關門處分,嚴懲黑心廠商,立委協商時,卻在歇業或停業處分的條文中畫蛇添足,於「歇業」後面加上「一定期間」等文字,導致處分執行時都將只是暫停營業,因而鬧出烏龍。當時朝野立委都承認錯誤,並於下一會期提案修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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