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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屢要求附款 條件多未落實

自由時報/ 2012.07.2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林嘉琪/綜合報導〕NCC面對重大案件常採「附款」方式有條件通過,但效果不彰,五年前NCC就要求中廣無條件繳回寶島網及音樂網、中廣上市上櫃,資本大眾化,目前都未達成;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二中案),旺中集團不服,NCC現在還在跟旺中打行政訴訟。

二中案也曾提七項附款 仍在訴訟

三年前旺中集團購買中視、中天電視台,向NCC申請董監事變更案(二中案),NCC提出七項附款,包括兩電視台董監事不得相互兼任、各設置獨立董事、兩家電視台經理級以上人員不得互相兼任,廣告、業務及節目部門獨立運作,自設攝影棚,不得有節目聯合招攬行為、成立倫理委員會、獨立節目編審人員、中視如查出有外資、陸資,中天如查出有陸資,NCC可逕自撤銷此案。

旺中集團批評這是歧視性的「旺旺條款」,提起行政訴訟,NCC雖勝訴,但旺中集團繼續上訴,現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NCC官員表示,二中案雖然打官司,但當時的附款要求,旺中集團都有達成。

至於五年前中廣申請股權轉讓給媒體人趙少康,因為資金來源引起質疑,加上中廣在威權時代因抑制匪波政策中獲配許多頻譜難以收回國有。

NCC提出九項條件,包括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一旦行政院指配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資本大眾化,兩年內辦理股票上櫃上市、提高節目自製率,保證無外資、港資及中資投資等。但迄今中廣仍沒有上市櫃,寶島網及音樂網繳回國家,更是遙遙無期,而且中廣還打算申請將土地資產切割出去。

NCC官員表示,當年中廣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行政院認為NCC應該全面檢討抑制匪波政策,不該單獨針對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處理,判NCC敗訴,另中廣因土地爭議訴訟中,無法上市櫃,中廣以此理由提訴願,NCC又敗訴,二個附款迄今沒有達成。

NCC從未建立監督機制 如何把關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形容旺中併購案「太荒謬」,以二○○七年的中廣案為例,NCC要求的附加條款從來未曾兌現過,NCC從未建立監督機制,也不負起責任督促業者改善。

NCC表面上列出很多附加條款,實則等於是發給業者通行無阻的進場門票,「重點應該是NCC要做好把關,否則附加二十五項附款的條件跟附加一百、一千項附款都是在欺騙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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