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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閣案不處理 立委批王金平:拿法律壓憲法

自由時報/ 2012.07.2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蘇永耀/台北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昨表示,不處理在野黨團所提的不信任案,完全合法,沒有限縮國會權限的問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批判,王金平身為國會議長,不應該拿法律壓憲法,提不信任案是國會權力最薄弱的使用,王金平連這一點都不能捍衛到底,難怪外界會質疑立法院不過是「馬政府的立法局」。

王:應另外召開臨時會

對於限縮國會職權的質疑,王金平昨說明,立法院臨時會處理議案,「還是要按照程序來,程序怎麼走是很慎重的。」這次臨時會議程早已排定,在野黨團提出倒閣案,程序上已經來不及,如果他們要提出,應該另外召開臨時會。

王金平並說,如果在野黨在此次臨時會期間連署提出「另開臨時會的提案」,可以馬上處理。他說,前天朝野協商針對倒閣案討論兩個多小時,最後決議不處理,他尊重各黨團不同的立場與說法。

王金平是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六條規定,立法院臨時會「以決議召集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為限」。他認為倒閣案並非此次臨時會「特定事項」的範圍,因而裁定不受理。

李俊俋:嚴重憲政問題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指出,修憲後立法院的權力已大幅萎縮,提出不信任案可說是立法院僅存的基本權力之一,優於一切,不管何時提出,都一定要處理,王金平所說的只不過是程序、技術性問題。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指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的是「決議」特定事項,不信任案的提出,並非「決議」;所以不管是何時,只要提出就須處理,並於七十二小時後的四十八小時內投票表決。

負責撰寫釋憲案的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指出,在整部憲法中,像不信任案規範地如此明確的條文非常少見,可見此事非同小可;但對於立委提出不信任案後,國會議長竟然拿位階低於憲法的立法院組織法予以封殺,是嚴重的憲政問題,也是立法院自失立場。根本是「橫柴入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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