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辦也指出,馬英九施政滿意度在歷史最低檔徘徊,陳內閣在立院也面臨倒閣案之壓力,今日最高院是否淪為政治鬥爭打手,轉移國人對施政不力之不滿聲浪,令人高度懷疑。
扁辦指出,國務機要費是全台最早的特別費,也是總統使用的特別費。當時立法院將首長特別費的「歷史共業」修法除罪化,但卻因特殊政治考量而將陳水扁、前副總統呂秀蓮等所涉及的國務費,排除於修法範疇之外,本來就是政治鬥爭的手法。
扁辦新聞稿表示,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的做法,有違寬鬆審查原則,認為陳水扁核銷國務機要費的發票屬於私人消費,無視於廿一項機密外交與相關公務「因公支出」高達新台幣一億三千多萬元,遠大於檢方起訴的國務費金額一億四百多萬元,支出遠大於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