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孚科技:公告本公司與子公司宏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1/7/26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宏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宏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宏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為整合雙方公司相關資源、擴大經營規模、提昇競爭力,擬依據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及公司法第三百一十六條之二規定方式進行簡易合併,並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整合雙方公司相關資源、擴大經營規模、提昇競爭力。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資源、擴大經營規模、提昇競爭力。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公司係合併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故無換股比例之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暫定合併基準日為101年9月1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所有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參與合併公司名稱: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參與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鎂合金射出成型及鋁合金壓鑄之各類零組件 或成品;各類模治具之設計開發3.交易相對人:宏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之主要營業項目:生產銷售塑膠射出成型產品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