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被提名人須獲「出席立法委員」過半數同意才能跨過立法院同意門檻,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宣布,112席立委領票,1席未領票,被提名人至少須有57張同意票,才可獲立法院同意出任NCC委員。
石世豪獲65張同意票、45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虞孝成獲64張同意票、48張不同意票;彭心儀獲64張同意票、47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陳元玲獲58張同意票、50張不同意票、4張無效票。
NCC組織法規定,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NCC委員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行政院長提名時,應指定1人為主委,1人為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