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1/07/192.函請補正期限:101/07/253.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資料如下:第15頁揭露(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報酬--(1)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第20、21頁揭露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一)董事會運作情形及(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第31頁揭露--五、更換會計師資訊第58頁揭露五、勞資關係--(B)進修及訓練4.因應措施:100年度年報修正後重新上傳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