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自本(101)年7月24日起實施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726 08:56:05)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Bosnia and Herzegovina,簡稱波赫)政府前於本(101)年6月20日決定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經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洽獲波赫駐比利時大使館確認自本年7月24日起實施,並獲「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確認。

自即日起,國人凡持有效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並備齊機票等旅行目的文件,可免簽證入境波赫,在6個月期限內停留至多90天。

外交部提醒國人在波赫停留期間,務必遵守當地國法令,展現優良國民風範,維持我國在國際社會的良好形象,並同時注意自身安全。若有急難協助需要,請隨時撥打我駐匈牙利代表處急難救助電話+36-30-9641546,或撥打國內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86-800-085-095。

訊息來源:外交部新文司2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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