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對此表示,尊重洪英花法官行使其權利的自由,強調司法院所做所為都禁得起考驗。記者昨聯繫不上賴浩敏,不知其回應。
洪英花前年底遭司法院人審會決議免兼庭長,去年初又被士院拔除審判長職務,認為司法院淪為整肅異己工具,使她名譽受損,訴請國家賠償。
洪英花控訴,士林地院院長吳景源今年5月2日,在她的國賠案出庭當證人時證稱,洪英花免兼庭長後,他曾有意讓洪英花續留刑一審查庭審判長,但賴浩敏反對,當面要求他「緩一緩」。洪英花認為,賴浩敏假借權力施加損害於他人,干預士院法官會議早已決定的審判長人選,侵奪士院法官會議的人事核心權限,主張彈劾濫權違法的賴浩敏,並糾正有疏失的司法院。
稍早,洪英花訴請國賠案再次在台北地院開庭,洪當庭將吳景源追加為被告,被告增加為賴浩敏、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吳景源3人,聲明司法院應賠償151萬元、賴等3人連帶賠償151萬元,並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士林地院院長吳景源表示,尚未收到書狀,目前暫時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