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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承啟董事會決議101年度減資基準日

中央商情網/ 2012.07.25 00:00
日  期:2012年07月25日公司名稱:承啟(2425)主  旨:董事會決議101年度減資基準日發言人:游桂香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7/252.減資基準日:101/07/26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淮備查後公告之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彌補帳上累積虧損,業經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以下同)242,615,6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4,261,560股乙案。業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178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減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換發794.1股(即每仟股銷除205.9股),減資比率為20.59%,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放棄歸併或歸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票面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採帳簿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抵充股票無實體發行帳簿劃撥之費用,不再另行發放。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935,702,060元,分為93,570,206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四、擬訂於民國101年07月26日為減資基準日,減資後換發新股票,俟呈奉經濟部核淮資本額變更後,另檢附相關文件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票。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期限及相關規定,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屆時另行公告及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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