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856,199股,茲依101年6月15日股東會決議重新訂定100年度盈餘分派之
配息率如下:
本公司100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按配息暨資本公積發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股東為配發對象,每股配發1.04734533元。 (2)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暨96年第一次員工認
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及認股價格。
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為每股新台幣19.00元,
96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為每股新台幣20.75元,
自101年8月17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