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表示,中油大林煉油廠於一百年八月因當地民眾陳情,表示廠內疑似多處漏油,經採樣調查結果證實廠內F區及B區均發生土壤或地下水超過管制標準情況。
去年十二月環保署執行含氯有機工廠計畫,又查出大林煉油廠的土壤超過管制標準,高市環保局根據該廠污染狀況,依土污法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並要求中油大林廠提出污染應變措施。
今年六月,中油大林廠又發生廠外地下管線元件損壞導致漏油,引起附近居民恐慌與關注。
環保局說,這些事件雖未造成危害,但地下水污染及漏油事件破壞環境,造成民眾健康與公共安全隱憂,凸顯中油公司廠內製程、油槽及管線等相關設備維護與防治措施不佳,應加強防治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