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歲蔡女相貌秀麗,打扮入時,自稱珠寶設計師、健保食品直銷商,曾有一次婚姻。五十二歲沈男擁有果園地產十多甲,是「田僑仔」,曾有三次婚姻,因家暴而仳離。廖女經營理髮店,因沈男是顧客而結識,屢次要求替他介紹對象,遂替兩人牽線。
蔡女說,五月六日中午在餐廳與沈男及其王姓友人第一次見面,沈男積極邀請約會,十一日即帶她買金鍊子、金戒子共約五十萬元及現金五十萬元,共一百萬元,算是結婚禮金;她工作忙,有時候沒接沈男的電話,沈男於十五分鐘內撥卅三通手機找她,她不勝其擾,當天由廖女經手退還一百萬禮金。
蔡女說,她禁不起沈男不斷勾勾纏,兩人拍婚紗,於六月卅日中午在餐廳宴客三桌親友後,返回沈宅被軟禁房內,沈男求歡需索無度,七月五日凌晨她受不了而報警,當天中午十一點她打電話給警員要告沈男性侵、家暴,被警員穢言譏辱,並以她身上沒有傷而不做筆錄,十日經社工轉介至婦幼隊報案。沈男告蔡女、廖女涉嫌詐欺。沈男表示,蔡女並未歸還一百萬禮金,宴客後五天即落跑,不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全部「說白賊」,一切交給司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