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1/07/232.函請補正期限:101/07/243.補正內容:更正本公司股東會年報第64頁員工進修與訓練內容4.因應措施:更正資料並重新上傳公告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