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呂美姚(36歲)當時進入王女住處,看到她與丈夫、兩個小孩共處一室,先動手毆打王女丈夫,兩個未成年小孩見狀要打電話報警,呂美姚出言恫嚇「不聽話就打死你們」。
呂美姚兇性大發,徒手毆打王女與她的丈夫,兩人分別被打得頭臉挫傷、手腳多處擦傷等。打完兩人後,呂美姚怒氣未消,接著摔壞王女家中的手機、電話、書桌玻璃、酒瓶等,還用電鑽打破魚缸。
他甚至進廚房、拿了菜刀,對著兩人揮舞恐嚇「你敢走動、敢怎麼樣的話,我就把你打死」、「事情要怎麼處理,30萬元可以處理這件事」。
還嗆明「我很缺錢,妳小孩在我這邊,妳現在去領,我在這裡等妳」。王女無奈,只好假意要外出領10萬元給他,呂美姚同意,她離開後立即報警逮人。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呂美姚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也與王女家人達成和解,依恐嚇取財等罪嫌判處他6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讓他有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