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妮表示,去年3、4月陳世卿夫婦密集與她接觸,7月推銷、8月簽約,到9月付了錢後,12月才拿到保單,而且核保人也沒與她對保,只送一盒水果表達心意,後來她向一名懂保險的朋友推薦時,經對方提醒才發現是一場騙局。
李珍妮呼籲,如果還有其他受害者,可以來找她,她自願當自救召集人,並指永達及宏泰人壽分贓分掉她的錢。
對此,永達保經與宏泰人壽喊冤說,永達業務員建議書明確載明為20年期繳費保單,且宏泰也依核保程序分別辦理身體檢查、財務審核、親自面訪,另核發保單後,宏泰也以電話訪問確認其所購商品是否符合需求,經李珍妮表示無誤。
永達保經說明,保戶親自填寫續期銀行轉帳授權書,另保單簽收回條也有保戶親簽,權益事項中也勾選確知保單是20年期繳費及有能力繳交各期保費,宏泰人壽也派員至帝寶向保戶進行財務狀況告知書及其他投保資料無誤的確認後,才予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