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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本當廢紙回收 7旬老婦被告竊盜

自由時報/ 2012.07.2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丁偉杰、林俊宏/嘉市報導〕嘉市牙科器材女業務員日前到牙科診所收帳款時,將重要的帳本資料遺忘在機車踏板上,不識字的洪姓老婦經過,誤以為是廢紙回收,賣不到幾十元,卻讓女業務員數十萬元帳款可能收不回來,氣得告老婦竊盜罪。

婦不識字 誤為廢棄物

75歲老婦說,她家住診所附近,雖然不識字,兒子、媳婦都是國中老師,丈夫也是退休人員,事後聽聞紙箱的重要性,當晚就把紙箱放回原地,「因為不認識字,以為是不要的物品才撿走,不是故意的。」雖然物歸原主,但43歲的女業務員說,「東西雖然找回來,卻獨缺重要的帳本資料。」

老婦喊冤,11日下午,她騎腳踏車外出「做環保」,路過牙科診所時,看到一些紙張在路上亂飛,騎樓下停放的機車腳踏板就放著紙箱,她誤以為箱裡紙張是廢紙,才撿走回收。

造成業務員追帳困難

女業務員則表示,她進入診所收帳款,不到5分鐘就出來,不料機車擺放的紙箱不翼而飛,箱裡有公司型錄、客戶名冊及買賣依據的帳本,怕有人不認帳,錢收不回來,無法與客戶對帳、對公司交代,只好報案。

興安派出所警員吳哲碩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騎著腳踏車、載滿回收物的老婦嫌疑重大,但老婦戴漁夫帽又戴口罩,無從辨識面貌,拿著照片向當地從事資源回收者打聽,問了1、20個人,終於找到老婦。

警方表示,該診所沒有在騎樓放置回收物的習慣,老婦行為涉及竊盜公訴罪,其兒子、媳婦獲悉後趕到派出所為母親求情,但依法只能將老婦函送法辦。

律師:起訴機會不大

律師李承志表示,若老婦人拿走紙箱目的只是單純從事資源回收,非據為己有,再加上告訴人把紙箱放在機車踏板,一般人唾手可得,恐難以構成竊盜罪要件,研判檢察官起訴機會不大,可能會做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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