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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公投案火速重審/黃昆輝質疑公審會就是要封殺

自由時報/ 2012.07.23 00:00
籲全民監督 勿讓公審會偷渡

〔自由時報記者張聰秋、曾韋禎/綜合報導〕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預定廿五日重新審查台聯ECFA公投提案,對此,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昨日痛批指出,公審會此舉是在踐踏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違反行政程序法,他懷疑公審會火速重審的動機,是要封殺ECFA公投案,他呼籲公審會委員拿出良心,還人民公投權,不要成為踐踏民主的歷史罪人。黃昆輝昨天下午到彰化縣,參加台聯彰化縣黨部鹿港區分部成立大會時,做了上述陳述。他呼籲全民共同監督公審會委員,勿讓公審會「偷渡」台灣民主得逞。

黃昆輝曾三度領銜提出ECFA公投案,卻皆遭公審會駁回。台聯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做出判決,撤銷公審會先前處分,要求中選會重新審查,並按照法律舉行聽證會。

ECFA公投案提案人黃昆輝表示,七月十九日內政部召開重審ECFA公投案聽證會,他不滿聽證會相關程序和議題設定有瑕疵,更不滿公審會主委趙永茂沒有依行政程序法迴避聽證會,竟還擔任聽證會主席,憤而退席抗議,不料,公審會還是認定已經完成聽證會的意見陳述,急著在公審會七月底任期屆滿前召開重新審查會,心態可議。

黃昆輝說,他懷疑公審會背後有高層授意,江陳會將登場,高層想拿否決ECFA公投案的審查結果討好中國,因馬英九不敢得罪中國,只好犧牲台灣的民主,封殺人民公投權。

他並說,行政院不把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當成一回事,帶頭違反行政程序法,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長陳冲要負最大責任。

學者:若用同理由駁回 違法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建良昨受訪認為,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機關的作為,是受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之拘束,這有絕對的法律拘束力。如果公審會屆時還用同樣的理由駁回公投提案,就是違法作為,除能向監察院檢舉,要求對行政院的違法做出彈劾、糾正外;也可再走行政訴訟之路,由行政法院直接取代公審會,做出裁決。

李建良認為,若在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後,行政機關仍堅採「負面表述」的話,這會是法治國最負面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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