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管處將再催收一次
停車管理處長張應當表示,台中市路邊停車格有六萬一千多格,採取收費的為兩萬一千多格;路外停車場共有四萬六千個格位,收費的有三萬七千多格,合計一年停車費收入達十億元左右。
張應當說,每年催繳停車費的比例約佔二.三%,經過催繳程序,還是有人不繳,理由多半是沒有接到催繳通知書。依照規定,收到催繳通知書一個月內若未繳費,將加收罰鍰三百元,若再不繳,依法可以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不過,目前市府尚未採取強制執行,張應當表示,包括台北市、高雄市也都沒有這麼做,一方面因為人力不足,另一方面也考量如此成本太高,對有些案件來說不划算。
台中市停車費欠費大戶最高金額達到五萬多元,停管處已決定採取動作,初步清理出欠費金額超過一萬元者,數量約廿至卅件,將再催收一次;催繳通知不再郵寄,而是用「公示送達」,讓車主不能再說收不到,一個月內再不繳,就要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