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地震 清明連假

妻學色影 簡訊洩底 情夫判賠

中時電子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2012.07.21 00:00
李姓男子深夜使用太太的手機,意外接獲陌生男子傳來的曖昧簡訊,進一步追查,才發現喜歡攝影的邵姓妻子,和「好攝族」同好謝男通姦,一狀告上法院求償。雖然謝極力否認,但邵女卻把外遇過程,全寫在網誌上,還記下謝股溝有胎記,法官因此判決謝須賠償四十五萬元。

在銀樓工作的李男,和邵姓妻子結婚後,育有一男一女。邵女因對攝影有興趣,三年多前參加網路攝影團體「好攝族」,認識了未婚的謝男。

謝對邵女很照顧,還長期借她攝影器材,並教導攝影知識,加上攝影團體常辦外拍、聚餐,謝因此對邵女有好感,不顧邵女已婚,從九十八年十月初到同年十二月五日,多次在摩鐵內發生性關係。

李男九十九年一月廿九日凌晨兩點多,他用太太的手機時,意外接獲謝男傳給太太的曖昧簡訊,邵女在丈夫追問下,坦承和謝外遇,還招認性行為細節都寫在網誌上。

李男對謝男先提出刑事告訴,謝被依妨害家庭判刑六月,可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後,他又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謝賠償一百萬元。

謝男極力否認和邵女有姦情,但法官根據李提出邵女和謝男MSN「沒有戴套,怕懷孕」、「那個姿勢很舒服」等露骨對話,以及邵女指認謝男股溝有胎記,認定謝和李妻有姦情,判決謝男須賠償李精神慰撫金四十五萬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