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力部今天發表報告,在勞力吃緊和社會努力促進「二次就業」的氣氛下,2011年達到退休年齡62歲的員工中,有97%、也就是1萬1100人,獲得雇主邀請他們繼續留任的機會。
這1萬1100人中,有92%、也就是1萬600人願意繼續留下來工作。而有64%的員工可以繼續享有原先的福利和待遇,28%的人被減薪和削減福利。
儘管「退休與重新僱傭法令」今年1月才上路,不過調查也發現,去年就已有79%的私人企業會留任已達退休年齡的員工,其中有57%的企業允許員工享有原來的薪水和福利。
新加坡「退休與重新僱傭法令」規定,達到62歲退休年齡的員工,只要工作表現達到基本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良好,雇主有義務提供讓員工繼續工作到65歲的機會。
新加坡政府認為,這樣的法令可以照顧到年長員工,提供他們更多就業機會。
新加坡政府過去的調查數據顯示,年齡介於55歲到64歲的新加坡長者去年的就業率為61.2%,比2010年的59%多出了2.2%。10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