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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拚生子也要顧保障 婦嬰險媽媽、寶貝通通保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2.07.20 00:00
37歲的美惠在結婚多年後好不容易懷孕了,在喜迎新生命的同時,卻也不免擔心,要是懷孕期間因高齡發生妊娠疾病,或是寶寶罹患新生兒疾病時該,龐大的醫療費用會否成為經濟負擔?

目前市面上有不少壽險業者均針對懷孕女性推出「婦嬰險」,提供「特定疾病」、「懷孕」、「新生兒照顧」等多重保障,保險內容涵蓋多項婦女疾病、新生兒疾病等保障。

其中,台灣人壽的「寵愛女人終身保險」,提供孕程期間「妊娠期特定醫療保障」、「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障」、「新生兒出生保險金」等保障。

此外,即使是單身女性,只要在41歲前投保,當保險年齡屆滿46歲時,也可享有保險金額10%的「婦女關懷保險金」。

台灣人壽表示,該保單將給予乳癌、子宮頸癌…等,提供22項特定婦科手術醫療、重度系統紅斑性狼瘡腎病變醫療、重度類風濕性關節炎醫療、癌症義乳重建手術、燒燙傷醫療等醫療照護與重建保障,還有身故、全殘之壽險保障,總共13項保障。

以30歲的懷孕婦女為例,投保100萬元保額的「台壽寵愛女人終身保險」,年繳保費39500元,每屆滿保單週年日2年,即可領取1萬元健康檢查保險金,並擁有22項特定婦科手術醫療等女性專屬醫療保障及終身壽險保障。

若是保戶在32歲懷孕並生子,還可獲得1萬元「新生兒出生保險金」,之後若新生兒經診斷罹患心室中隔缺損而接受手術治療,將另外獲得一次性給付25萬元「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金」貼補醫療花費。

國泰人壽「新漾媽咪養老保險」搭配「新乖寶貝健康保險附約」為例,繳費3年,保障期可長達7年,保障範圍包括準媽媽在懷孕期間11項妊娠併發症的專屬保障、更針對新生兒提供40項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障及住院醫療保險金,保險期間屆滿還可領回主約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1.03倍的滿期金,做為寶寶未來的教育基金。

不過壽險業者也提醒,民眾投保醫療保險填寫要保書時,務必要清楚、誠實告知自身健康情形,包括既往病症說明。倘若發生被保險人有故意隱匿或不實之情事,保險公司可在危險發生後主張解除該張保險契約,反倒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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