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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松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預計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20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7/202.減資基準日:101/07/25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鴻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1年減資換發股票作業,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比率:1.原發行股份計40,350,421股(含私募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03,504,210元。其中無實體發行股票計20,350,421股,實體發行股票計20,000,000股。2.本次減資銷除股份26,676,1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266,761,150元,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體質。3.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股數為13,674,30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6,743,060元。4.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比例為66.111119%,每仟股銷除661.11119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給付股東至元為止,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三、本次換發之新股依公司法第162-2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第4項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將回收舊有己發行之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五、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減資基準日:101年07月25日。2.舊股票最後在巿場買賣交易日:101年09月19日。3.舊股票停止在巿場買賣交易期間:101年09月20日起至10月02日止。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1年09月21日。(因9月23日最後過戶日為假日,故請股東提前於9月21日辦理股票過戶手續。)5.舊股票停止股票過戶期間:101年09月24日起至10月02日止停止股票轉讓登記。6.減資換票基準日:101年09月28日。7.新股票開始上櫃買賣日期:101年10月03日。8.舊股票停止上櫃買賣日期:101年10月03日。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換發通知書、集保存摺及原留印鑑等,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以上皆蓋有股票領回日期章)、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集保存摺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辦理換發。3.送存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舊股票由本公司統一辦理換發八、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1年04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9585號函申報生效。2.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3.本公司101年07月20日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及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換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09/28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1/10/03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訂定101年07月25日為減資基準日,據以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2.上述作業計畫書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若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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