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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惠光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票計畫」

中央商情網/ 2012.07.20 00:00
日  期:2012年07月20日公司名稱:惠光(6508)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票計畫」發言人:朱秋碧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7/202.公司名稱:惠光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惠光化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更名作業已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為辦理換發股票,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9-1條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6.因應措施:一、本次更名換票為普通股72,767,9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27,679,250元。二、本次換發作業相關日期(期間)如下:(1)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1年8月16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原股票自民國101年8月17日至101年8月24日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記。(3)有價證券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1年8月21日。(4)全面換發有價證券並於同日上櫃買賣日期:101年8月27日。(5)舊有價證券終止上櫃日期:101年8月27日,自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本次全面換發之有價證券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換發手續及地點如下:(1)由於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換發地點: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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