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有效推動執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研擬「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草案,於今天上網預告。
環保署空氣保護處長謝燕儒說,研擬辦法目的是為了建立國內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系統,進行室內空氣品質改善作業,保障民眾權益,以達立法目的。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公告場所檢驗測定項目、頻率、採樣數及採樣分布方式、監測項目、頻率、監測設施規範與結果公布方式、紀錄保存年限、保存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為避免發布條文施行,影響民眾權益,環保署訂出合理緩衝期限,以減輕法規發布造成衝擊。謝燕儒說,「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發布施行後,至明年12月31日前的改善期限內,將免予處罰。
環保署呼籲,公告場所宜儘早準備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才能因應未來「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實施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