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分監服刑的死刑犯王志煌,7年前因購毒與友人起爭執,便槍殺了2名友人,搶走270萬元,經法院判決死刑定讞。
2010年1月12日下午,王志煌在監獄中先將2根筷子磨尖,以毛巾綁在右手上,趁邱姓受刑人不注意時,連續以筷子朝對方頭部、左眼與太陽穴猛刺,邱姓受刑人當場血流如注,管理員見狀趕緊制止送醫,邱某經多次手術才挽回一命,案發後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再度起訴王志煌求處重刑。
本案當時曾引發外界質疑,討論如果死刑犯一旦另犯他案,審理過程中,勢必拖延死刑執行,形成「犯罪越多,活得越久」的不正義現象。
綁架新光集團少東吳東亮的胡關寶,當初為了拖延死刑執行,一直釋出他還涉及楓港派出所竊槍、新竹殺警奪槍等大案,但他對警「愛說不說」、「想講不講」的鬥智手法,讓專案人員覺得「講出來的都沒有營養」,終究未獲槍下留人;他被押赴法場時,雙腿癱軟,讓「台灣史上最狡猾罪犯」名號為之鏽蝕。
儘管有死刑犯不願悔改,但也不乏改過向善的例子。身上揹負5件命案被判死刑的劉煥榮,在監所等待執行期間,不但著書聲援拯救雛妓,教化受刑人寫字、繪畫,還發動監所受刑人募捐給窮苦人家,當他悔過向善名聲從監所傳出,有不少民間團體甚至推動「槍下留人」,不過他仍在1993年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