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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發聲明 要週刊更正否則提告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7.19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7.19 謝莉慧/台北報導

針對《壹週刊》報導「蔡令怡急電吳門忠」一文,副總統吳敦義今(19)晚發出書面聲明指出,依法查證相關通聯紀錄證明自己的清白,要求《壹週刊》下期出版時,以封面及內文合理版面澄清事實並道歉,否則將依法提出告訴並求償,求償所得將全數捐給公益、弱勢團體。吳敦義還警告,日後「只要任何人、任何媒體,直接指名我或我內人涉入弊端,我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名譽。」

吳敦義的書面聲明如下:

一、《壹週刊》報導虛構、憑空杜撰甚多,例如以下二點:

1.內文指「本刊7月11日披露…吳為此親上火線,公開向媒體撇清他和夫人蔡令怡與陳啟祥及女友程彩梅關係之際,其實早已知悉程彩梅的親家,就是他的大樁腳,人稱「草屯二哥」的吳門忠。」

實際上,總統府於7月10日晚上7點半已發布副總統辦公室新聞稿。《壹週刊》7月10日下午提出詢問:「…陳啟祥亦曾自言,他的丈人也是南投草屯人,而且和吳敦義就住在同一個社區,並說丈人和吳敦義極為熟識,因此,二年前地勇的爐渣生意出現危機時,吳雖已貴為行政院長,但他仍找岳家幫忙…」。對壹週刊上述提問,7月10日晚間我的聲明(回答)是:「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未介入或聽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壹週刊7月10日的提問中,完全沒有問到「程彩梅」或「吳門忠」的名字。

實際上,本人也是到次日,即7月11日上午8時40分,才獲告「吳門忠」與「程彩梅」是親家關係。《壹週刊》該報導顛倒7月10日來詢問、7月10日本人聲明、與7月11日出刊時間事實先後關係,到底是無心之錯?還是蓄意栽贓?

2.內文續稱:「當天,蔡令怡還悄悄打電話給吳門忠,關切此事」,這完全不是事實,因為根本沒有這通電話!而其標題「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當然是虛構,而用心尤其令人費解!後段也是無端捏造:「知情人士說,蔡打電話給吳門忠劈頭就問,林益世索賄的事要爆出來,『這麼嚴重的代誌,為什麼不先跟吳敦義說一下?』吳門忠則回說:『這件事透過很多人跟林益世總共說了3遍,但林益世聽不進去,才會爆出來。』」

以上三項,包括:1.蔡令怡悄悄打電話給吳門忠、2.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以及3.捏造從未存在的蔡、吳對話,全部都是子虛烏有,而居心更是可議!

二、今天我依法申請調閱《壹週刊》報導所述,11日當天之前後(7月10日至12日)我本人、我內人及副總統辦公室、本人住處、隨扈公務手機等通聯紀錄,證實《壹週刊》第582期上述報導,並非事實。

三、自7月9日,某名嘴無端爆料,胡扯「陳啟祥一開始曾求告某位黨政高層「X」先生,該高層對陳啟祥說…」以來,暗箭四射,危言聳聽,所幸,各界人士,甚至包括與該名嘴同台之來賓,亦多質疑不該無的放矢,事實發展也終使此一不實之誣衊,現出原形。

敦義深刻體認,作為公眾付託之公職人員,必須以比法律更嚴格之標準自我要求,也必須虛心承擔社會之全方位檢驗。所以,除面對錯誤報導,逐項據實澄清之外,迄今尚未對壹週刊或已向社會道歉認錯之名嘴依法提出控告求償。

惟今閱讀第582期《壹週刊》,有以上幾點重大之惡意、不實,甚至全屬虛構之報導,必須採取正當防衛,澄清事實。

我要求《壹週刊》於次期雜誌出版時,以封面及內文合理版面刊登,澄清事實並道歉,否則將依法提出告訴並求償,求償所得將全數捐給公益、弱勢團體。

只要任何人、任何媒體,直接指名我或我內人涉入弊端,我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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