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92.公司名稱: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0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3、16、17及19頁內容。6.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電子檔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