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92.公司名稱: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內容,第38頁法人股東代表人資料。6.因應措施:將補正後100年度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