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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附: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19 00:00
一、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13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58,678,390元,以盈餘新台幣35,207,0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面額NT$10元,總計發行新股3,520,703股,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930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千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801060 合成橡膠製造業二、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三、C805010 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四、C805020 塑膠膜、袋製造業五、CA01020 鋼鐵軋延及擠型業六、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七、CA04010 表面理業八、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九、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十、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十一、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十二、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十三、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十四、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十五、CK01010 製鞋業十六、CQ01010 模具製造業十七、D401010 熱能供應業十八、E103101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十九、E501011 自來水管承裝商二十、E502010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二十一、E599010 配管工程業二十二、E601010 電器承裝業二十三、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二十三、E604010 機械安裝業二十四、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二十五、F106010 五金批發業二十六、F106030 模具批發業二十七、F107190 塑膠膜、袋批發業二十八、F111090 建材批發業二十九、F113010 機械批發業三十、F113020 電器批發業三十一、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三十二、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三十三、F1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三十四、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三十五、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三十六、F206010 五金零售業三十七、F206030 模具零售業三十八、F207190 塑膠膜、袋零售業三十九、F211010 建材零售業四十、F213010 電器零售業四十一、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四十二、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四十三、F213990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四十四、F2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四十五、F2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四十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四十七、F401010 國際貿易業四十八、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四十九、I103060 管理顧問業五十、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五十一、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五十二、I501010 產品設計業五十三、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五十四、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五十五、D301010 自來水經營業五十六、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五十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1,181,717,790元,分為118,171,779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鄉南崁路一段99號9樓。(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一年四月十二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三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3,520,703股,按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配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或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拼湊不足壹整股時所遺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預計實收資本總額1,216,924,820元,分為121,692,48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十)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於民國101年9月3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1年8月30日起至101年9月3日止為停止過戶期間,(1)現場過戶至101年8月29日(星期三)止下午4時30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1年8月29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2)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現金股利發放日期擬授權董事長另訂之,發放時以匯款方式或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負擔,現金股利金額在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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