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一○○年度財務狀況報告。
3、重整監督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暨討論事項
1、承認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修訂章程案。
4、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101/07/08~101/09/05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業經經濟部中華民國101年6月15日經授商字第10101105750號,准予股東常會延至101年10月31日前召開。(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受理期間:101年7月2日起至101年7月11日止;受理處所:桃園縣平鎮市中興路458號 (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