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7/18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認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65,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65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8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65,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0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1年7月13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365,000股,本公司已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1年7月19日起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