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40歲的陳男於今年6月19日傍晚6時許,在住處告知胞兄,以後不再分擔一半的電費,導致雙方發生口角衝突。
陳男疑遭胞兄言語激怒,在當天晚間10時許,走出屋外,以寶特瓶接裝機車汽油,再把汽油澆淋自己的頭部,就進屋強行抱住胞兄,並揚言「要跟你同歸於盡」而作勢用打火機點火,胞兄立即將打火機打落地面;胞兄的妻子見狀立即報警處理。
北檢今天偵結,檢察官認定陳男涉犯殺人未遂罪嫌,而不是警方當初移送的恐嚇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40歲的陳男於今年6月19日傍晚6時許,在住處告知胞兄,以後不再分擔一半的電費,導致雙方發生口角衝突。
陳男疑遭胞兄言語激怒,在當天晚間10時許,走出屋外,以寶特瓶接裝機車汽油,再把汽油澆淋自己的頭部,就進屋強行抱住胞兄,並揚言「要跟你同歸於盡」而作勢用打火機點火,胞兄立即將打火機打落地面;胞兄的妻子見狀立即報警處理。
北檢今天偵結,檢察官認定陳男涉犯殺人未遂罪嫌,而不是警方當初移送的恐嚇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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