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82.公司名稱:成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成霖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因本公司配發現金股利,依據成霖二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101年08月08日起,轉換價格由20.60元調整為19.40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