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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揚科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票基準日

中央商情網/ 2012.07.18 00:00
日  期:2012年07月18日公司名稱:新揚科(3144)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票基準日發言人:洪庭筠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7/182.減資基準日:101/07/18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次減資銷除股份,係依101年股東常會決議,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7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8480號函核准,為辦理換發股票,爰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二.本公司已發行股票內容變更事項如下: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623,643,960元,發行162,364,396股,本次減資新台幣696,107,090元,銷除69,610,709股(含私募普通股14,327,283股及私募特別股36,559,21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持股比例,換發比例57.126863576%,即每仟股換發571.26863576股(即每仟股減少428.73136424股)。三.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92,753,68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實收資本額927,536,870元。四.本次換發作業相關日期(期間)擬定如下:(一)最後交易日:民國101年8月22日。(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日:民國101年8月23日。(三)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8月24日。(四)暫停上櫃交易期間:自民國101年8月23日至民國101年9月5日止。(五)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1年8月27日至民國101年9月5日止。(六)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01年8月31日。(七)新股票換發恢復交易日期:民國101年9月6日。(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九)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五.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比例換發新股票,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款抵付劃撥費用,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六.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內容未來如需修訂時,於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七.新股票印製說明: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八.換發手續及地點:(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及換發。(三)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九.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十.本計劃書由本公司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08/31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1/09/0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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