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府則發出新聞稿回應說,在不影響重劃財務平衡的前提下,將建議市地重劃委員會精算評估差額地價減免幅度,從25%提升到50%。另外,為減輕地主負擔,應繳納差額地價的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6至42期分期繳納。
員林184公頃市地重劃案將員林都市計畫區內劃設的外圍農業區進行重劃變更地目,而重劃案從民國99年12月動土,預計可提供40萬坪的建地,容納人口約有3萬人。
不滿彰縣府員林184公頃市地重劃案的數十名地主,手舉抗議布條及標語,前往彰化縣政府抗議,轄區彰化分局數十名員警則手持盾牌、排成人牆,不讓抗議群眾進入縣府,員警與民眾一度發生肢體衝突。
率領群眾抗議的民主進步黨籍彰化縣議員江瑞演說,縣府土地分配不公,而員林鎮溝皂里部分里民還要再繳300萬元的差額地價款給政府,他們要求縣府暫緩公告差額地價案,等到異議案件調處完畢後,再重新公告。
江瑞演表示,除了暫緩公告外,他們也要求政府調整差額地價,土地差額補償從每坪新台幣3萬9000元向上修正;購置土地差額從每坪10萬2000元向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