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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爭議款 北市年底還一半

中央社/ 2012.07.18 00:00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8日電)台北市財政局今天表示,有關勞健保爭議款,北市府依5年還款計畫,截至今年6月底止,共計執行新台幣326億多元,預計到今年年底可償還約440億元,約占55%。

台北市積欠中央的勞健保費加上計息大約800億元。依北市府與中央就勞健保補助爭議款提出還款計畫,雙方達成「非設籍部分爭議款分5年攤還」、「中央於各年度編列預算提供北市府相對補助」兩項處理原則。

依財政局數據,自民國99年到103年的這項5年還款計畫,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共執行326億元,預計到年底可償還約440億元,占比例55%。

對於中央處理勞健保爭議款「獨厚台北市」的說法,財政局表示,北、高適用基準相同, 並無差別待遇。

財政局表示,中央對勞健保費爭議補助款的對象「非設籍住民」比例的計算基準,是經中央與直轄市政府數度協商取得共識,採計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就業者從業身分統計表」中「自營作業者」及「受私人僱用者」為基準,以此合計設籍人數後,推估直轄市勞健保投保人數中設籍人口所占比例(台北市約43%;高雄市約90%),設算出對直轄市政府非設籍(台北市約57%,高雄市約10%)住民補助款。

財政局官員說,針對爭議部分,就是「在直轄市投保但非設籍於直轄市勞工的勞健保費補助款部分」予以補助。台北市未繳付的勞健保費補助款,就是屬這類爭議款項,至於設籍台北市勞工部分,台北市都逐年編列預算繳付,從未積欠。

財政局表示,中央對北、高二市勞健保費爭議款補助一視同仁。之所以「中央對台北市補助款較多」,是因為台北市非設籍勞工勞健保費補助款爭議金額及所占比例,遠大於高雄市,且台北市爭議款分5年攤還,較高雄市分12年攤還為短,因此每年攤還款隨之增加,中央核計相對補助台北市的金額自然多於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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