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72.公司名稱: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凡甲科技配發現金股利134,137,584元,依據凡甲私募一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 101年08月07日起,轉換價格由46.16元調整為43.17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